根据省委《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意见》要求,为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“融资难”“融资贵”问题,助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,2020年3月,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《山东省“鲁贸贷”融资业务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鲁商字〔2020〕28号),旨在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,降低融资成本,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流动性压力。
“鲁贸贷”政策遵循市场化原则,以财政杠杆撬动金融资本,通过建立“政府+银行+信保”合作机制,采取以政府出资建立专项风险补偿资金作为承办银行贷款增信手段,以中小微外贸企业为扶持重点,面向上年度出口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且总营业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外贸出口企业,提供不高于央行基准利率的贷款。目前,政策资金补偿核准单位为省财金集团,承办银行扩展至26家(6家全国性银行驻鲁机构、省内14家城商行、6家股份制银行),承办保险机构拓展至中国信保、人保财险、太保财险等3家保险机构。
2022年2月7日,李干杰书记在山东省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上高度认可“鲁贸贷”取得的成绩,同时提出更高要求。目前“鲁贸贷”从政策宣讲、产品推广、授信、融资、补偿、统计、监管等方面均依靠各方线下操作,政策运行两年来,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,例如缺少专属宣传平台、企业办理流程复杂、银行缺少风控和数据支撑、政府统计监管分散零碎等。
目前“鲁贸贷”政策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,同时随着银行数量及融资业务的增多,为了方便企业操作,助力银行风控,协助政府监管,系统化、线上化落地“鲁贸贷”政策,建议搭建“鲁贸贷”金融综合服务平台。